评《真宗教旨》
◎ 杨仁山
十余年前,获《真宗教旨》一卷,悉心研究,觉与经意不合处颇多,遂参注行间,以备刍荛之采。真心论道,不避忌讳,所谓个中人方谈个中事也。近时泰西各国办理庶务,日求进益,总不以成法为足。贵宗广布佛教,势将遍于地球,伏愿参酌损益,驾近古而上之。故不惮繁言,阳似辩驳,阴实资助,祈大雅鉴之。
极乐净土,由弥陀愿力所成。弥陀既发大愿,勤修圣道,方得圆满。经云:住空、无相、无愿之法,无作、无起,观法如化,此即圣道之极则也。以圣道修成本愿,若云舍圣道,则是违本愿矣。因果相违,岂得往生?经云:深信因果,不谤大乘,良有以也。
以净土为入圣道之门,生净土后,则一切圣道,圆修圆证。若在初修时,唱言舍圣道,便是违背净土宗旨矣。净土门以三经一论为依,切须体究经论意旨,方名如来真子也。
《真宗教旨》第一号云:第一祖龙树菩萨。祖其作《易行品》,而不祖其讲布《华严》、《中论》。 存上句,删下句,可免埽拂圣道之弊。
龙树作《易行品》,只分难易,不显立埽。今真宗立净土而埽圣道,与《论》意不符。
龙树说难行、易行二道是活法。于圣道中开出净土一门,接引后学,此为同中别也。利根于现生中得念佛三昧,即证入圣道门;钝根于往生后花开见佛,亦证入圣道门。此为别中同也。阐扬圣教者,须将死法说成活法,不得将活法说成死法。佛教命脉,仅如悬丝,可不惧哉!
又第二号云:本宗名净土真宗,据念佛成佛,是真宗之语。以亲鸾上人为始祖,大织冠镰足公之裔,而藤原有范公之男也。夫人玉日氏,摄政关白兼实公之女也。初,源空大师倡净土宗,海内风靡,门人三百余,上人实为其上足。关白归大师为大檀越。一日曰:大师持戒而念佛,弟子啖肉畜妻而念佛,无乃有胜劣耶?大师曰:同一念佛,何差之有?曰:弟子有女,屈一上足为婿,以断天下后世之疑。大师以上人应,上人辞不可,是为开宗之缘由。
于佛教门中专重净土,于净土门中,专重他力信心,可谓简而又简,捷而又捷矣。 此法在家二众行之相宜。出家五众,自有清规,若一概效之,则住世僧宝断矣。末法万年仪表,不可废也。
又第三号云:以圣道、净土二门判一代教。大小、半满、权实、显密,为圣道门,是系此土入圣之教。《大无量寿经》、《阿弥陀经》是系往生净土之教。又圣道门中有竖出、竖超,法相、三论为竖出,华、天、密、禅为竖超。净土门中有横出、横超,以诸行往生为横出,是系自力;以念佛往生为横超,是系他力。
圣道为十方刹土解脱之门径。生西方净土之人,亦由圣道而证妙果。 修诸行者,若不念佛回向,亦不得往生。
又第四号云:方今系佛灭度二千八百二十五年,人劣才暗,不能践圣道而登大果,是所以圣道不振也。以不可行之法,强于不能行之人,迫鸡入水,岂理哉?
道绰逼鸡入水之喻,为留形秽土之人而说,非为修圣道者说也。
迫鸡入水,即遭淹没。未闻修圣道而堕落者。盖圣道虽难速证,亦作净土资粮。与弥陀因地同一修途,自然与果位光明相接也。
专修净土之语可说,不修圣道之语不可说。盖净土亦是圣道无量门中之一门,修净土,即摄一切圣道入一门。所谓他力信心者,废自显他也。不许自他相对,即成绝待圆融法门矣。克实论之,信心者,自心所起也;他力者,自心所见之他力也。除却现前一念,复何有哉!
自他皆是假名,废假名之自,而立假名之他,妙用无方。以龟毛易兔角,幸勿执为实法也。
又第六号云:于四十八愿中,以第十八愿为真实,其所被之机为正定聚,生真实报土。十九、二十为方便。十九之机,回向诸行,止至化土,故为邪定聚。二十之机,或进入第十八,或退坠第十九,故为不定聚。开说第十八为《大经》,开说第十九为《观经》,开说第二十为《小经》。《大经》机教俱顿,《观经》机教俱渐,《小经》教顿机渐。
生净土者,盖入正定聚,绝无邪定及不定聚。经有明文,处处可证。若以《观经》所摄,判为邪定聚,则是聚九州铁,铸成一大错矣!
《观经》被大机,最极圆顿。一生可证初住位,与善财、龙女齐肩,于观中蒙佛授记是也。何得判为机教俱渐?
又第八号云:方今居大丛林,称大和尚,外标贤善,内实贪吝,被绸缎,坐氍毹,尊大养望,瞒人自欺,岂称君子?
不但此等人非正修行,即终身修苦行,衲衣一食,叩头跣足,昼夜不眠,或处禅堂,或居山洞,自负修行,不肯虚心看经学道,但以除妄念为功,日久功深,一念不起,便谓证道。殊不知恰成就一个无想外道,离佛法悬远矣。功行浅者,命终之后,随业轮转,岂不哀哉!
又第九号云:信心从他力而发,名他力信心。佛力为他力,明信佛智为信心。祖师曰:归命之心,非从我生,从佛敕生,故名他力信心。自力之徒,修杂行杂修,他力之徒不修之。自力之信有九品,所生之土亦有九品,经曰胎生。他力之信,一相无别,所生之土,亦一无量光明土,经曰化生。
经云:十方众生至心信乐,欲生我国。发此三心者,仍系自力也。若云从他力生,他力普遍平等,而众生有信不信,岂非各由自力而生信乎?倘不仗自力,全仗他力,则十方众生皆应一时同生西方,目前何有四生六道,流转受苦耶?
能领佛敕者,自心也,故仍从自心生。 所云不修者,如禅宗之无修无证乎?抑如世俗之随波逐流乎?下文俗谛,非杂行杂修而何?
九品之中,上品上生者,立刻见佛,得忍受记。以下诸品,均无胎生之事。《大经》所说之胎生,以疑惑无智所感,与上品之超越、中品之纯笃,大相悬殊矣。
又第十号云:真俗之名,有重重之义。本宗假以安心门为真谛,以伦常门为俗谛。本宗既开许畜妻,不能无五伦。既有五伦,不能不履其道,是为俗谛。凡夫之罪虽大,较诸愿力,不啻沧海一粟,所以不问啖肉畜妻也。众生之善为有漏,弥陀之报土为无漏,有漏之善,不可以生于无漏土。
《第十号》所说,尽是杂行杂修。何以前文力埽诸行,岂所埽者是出世行,而不埽者是世间行乎?夫世间行长生死业,而出世行逆生死流。孰正孰反,必有能辨之者。
伦常门是世善。世善尚不废,何为偏废出世善耶?一切世善,均在菩萨万行中摄。但能回向净土,则成往生业,否则人天果报而已。
发菩提心者,一切世善皆成无漏;不发菩提心,虽修五度,总属有漏。
贵宗所奉者《大经》第十八愿。今先录愿文,随后解释。经云:设我得佛,十方众生至心信乐,欲生我国,乃至十念,若不生者,不取正觉。惟除五逆、诽谤正法。此中有乃至二字,可见七日持名,减至一日,又从一日减至十念,是最少最促之行也,向下更无可减矣。《大经》下辈生者,正是此机。其上辈者,是十九愿所被之机。今云十八愿为正定聚,十九愿为邪定聚,此即大违经意。十八愿未言五逆谤法不得往生。凡与经意相违者,均是谤法。《观经》下品下生,十恶五逆回心即生,未收谤法。盖谤法者,与弥陀愿光相背也。今判十八愿所被之机,生真实报土,十九之机,止至化土。此等抑扬,未知何所依据?请将经文确证,一一指出,以释群疑。
摘自《杨仁山居士遗著》
更新于:2天前